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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海市淮海东路3号一幢房屋起火,烧死2人。19日,上海多家报纸报道了这条新闻。笔者偶然翻阅三种报纸,发生了疑问。 这幢砖木结构房屋的楼下是一家餐饮店。《劳动报》说起火的店是“杰杰快餐店”;《新民晚报》说是“食尚中西简餐”店,《上海商报》只说是“一家餐厅”。被烧死的2人,《上海商报》的大标题是“祖孙丧身”,文中说死者“是同一家人的奶奶和孙女”。《劳动报》和《新民晚报》则说是一对父子。《劳动报》还说“被烧死的那个儿子还很年轻,只有23岁”。 就是这样一条发生在闹市区的火警新闻,使读者不知起火的到底是哪家餐厅,两名死者到底是男还是女,是“父子”还是“祖母和孙女”? 新闻首先要准确真实。有时记者为抢时间而细节上有点失实,读者还可以理解。但这条新闻发生在市中心,见报已是第二天,谈不上“抢时间”了。时间充裕得很,而新闻事实为什么还有如此大的出入?究竟是谁错了?读者不可能自己去上门核对,也不能“多家报纸这样说总是对的”,来个“少数服从多数”。那么,这个疑问只好存在下去了。 不过,碰到类似的情况多了,读者难免会产生这样的印象:“现在的新闻勿大好相信”。于是,那些原来准确真实的报道,也因此受到了不应有的“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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