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人民日报》一篇社论的标题:《伟大的2008年》,成了海外一些媒体的新闻。他们不明白,公元纪年中普普通通的365天而已,何以能用“伟大”来形容?
即使再了不起的预言家,包括社论的写作者都不可能想到,对中国而言,这个2008年实在是太异乎寻常了。甚至就是放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这个年份也会如一个巨浪,顽强地跃上风口浪尖,让后人牢牢地记住。
国人期待的欢乐祥和的奥运年,接连插入不愉快的事件甚至灾难。本就拥挤的春运,遭遇共和国罕见的大雪灾;举家团圆的春节,却有来自香港的“艳照门”事件,颠覆了某些伦理秩序及道德规范;本该昂扬友善的火炬全球传递,也在西方国家遭遇不和谐的干扰和阻挠;还有藏独的捣乱、火车的相撞、股市的狂泻,这一切都让人焦首煎心。然而到了5月,让天府之国地动山摇的8级大地震,其凶悍残忍和悲壮慷慨,让上述所有的灾难都似乎成了预演和铺垫。
关于汶川大地震的一切,迅速成了共和国有史以来,或者说是古老华夏有史以来,信息最为密集、报道手段最为全面、持续时间最为持久的一次新闻“轰炸”。甚至,我们也可以形容为面向13亿人的一次级数奇高的“新闻地震”。
这是一次看似奇异的、几乎让海内外所有人猝不及防的一次规模空前的新闻公开,将之称为“震”出来的新闻公开,不能说不确切。但是,如同一次地质上的强烈地震,是由于地球表面大陆板块的相互碰撞、有地底活跃的能量逐渐蓄积,终于在地表最薄弱的地质断裂带冲冠一怒一样,这一次共和国灾难报道的新闻公开,也并非横空出世,而有其“前因”与“后果”。
前因:决策层的开明、舆论反复吁求、网络时代的技术支持
现在,经常有人批评中国的新闻改革滞后。其实,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新闻改革曾经是率先开始的,并且是推进各领域改革开放一步步向前的重要力量。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回望30年前,正是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在内的一些主流媒体锲而不舍的努力与呼喊,才达成了“四五运动”的平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奏响思想解放序曲,为改革开放扫清了思想障碍。在改革不断遭遇保守势力狙击时,又相继有《人民日报》、《辽宁日报》等媒体发表《莫把开头当过头》等报道,《解放日报》发表“皇甫平”系列评论,等等,渐次澄清了思想迷雾,保障和引导着改革走向纵深。
即使在新闻界本身,改革也早早就闪亮登场。早在80年代中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决定制定《新闻法》,集结了一批新闻法学的初创者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起草小组,从事相关研究。
特别是在灾难报道领域,我们曾有过的一些教训,从反面印证了新闻公开的必要。如“非典”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等,起初某些地方领导刻意隐瞒,造成了人心恐慌,谣言满天飞,更招致境外媒体的众多负面报道,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而对南丹矿难报道、孙志刚事件报道,等等,一次次局部的、或深或浅的新闻改革和公开尝试,不但震撼了受众的心扉,更推进了中国信息公开的进程,并进而强有力地促成了行政体制改革及官员问责制的实施。在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反复吁求下,灾难报道的新闻公开已经呼之欲出。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近年来决策层对民主政治、信息公开以及舆论监督的反复强调。这一强调的力度几乎是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崭新的提法令人耳目一新。其源头盖出于党和国家新一代领导人郑重奉为执政宗旨的“以人为本”四字。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
为了得民心、顺民意,早在党的十三大之际,就做出了“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的承诺。
为了得民心、顺民意,中共十七大报告极其醒目地提出对“四权”的保障:“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
为了得民心、顺民意,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些重要信息该让人民知道而政府不予公开,百姓是有权起诉的。从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有了法律依据。
上述3个标志性提法,渐次加大力度,使信息公开也包括新闻公开一步步浮出水面。
第一步是“让人民知道”,决策层开始重视人民的知情权。但一个“让”字,显示了信息公开的主动权,仍然在政府手中。早在1959年,毛泽东就曾给时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胡乔木和时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的吴冷西写过一条批示:“广东大雨,要如实公开报道,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政府救济,人民自救,要大力提倡。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见《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17页)当时的决策层就已经意识到对灾情“一点也不要隐瞒”,会有“唤起人民全力抗争”的力量。然而,在更多的时候,为了“安定团结”,共和国曾经在很长时期内,对灾难报道是讳莫如深的。以至于唐山大地震那震惊世界的伤亡数字,都是在时隔3年之后方公之于众。而更多的细节和实质性内容的公开,甚至迟至二三十年之后。
第二步是依法保障“四权”,开始重视法律对民众知情与监督权利的介入。
第三步,在法律的框架下,变成了公众“让”政府必须公开重要信息。这是一个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逐渐确立的过程。
而网络的迅速普及,带来了网民群体、网上舆情的迅速扩张,带来了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以及全面信息共享的大势所趋,也带来了传统媒体的网络化及与受众互动的方便有效。这一切,给信息公开、新闻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说白了,在网络时代,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可言。
当地球在网上成为一个“村庄”,重大事件如果没有权威、公开而及时的新闻发布渠道,必定会给谣言留下广袤而肆无忌惮的空间。今年3月的拉萨骚乱暴力事件,中国媒体的报道起初显得迟缓与不充分,一些西方媒体趁机大量发布带有偏见的失实报道和评论,使不少海外受众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即使后来中国媒体提供了大量真实的新闻图片、录像和详尽报道,仍然难以挽回某些海外受众业已形成的偏见,干扰了随后进行的北京奥运圣火的传递。西方媒体带有明显偏见的无礼冲撞,在某种程度上也加速了中国新闻公开的进程。
可以说,如果缺了以上几个重要环节,光有此次川西北地震波的冲击,仍然无法撬动新闻公开。
过程:灾情迅速公开,主流媒体“扬善”,网上舆论“惩恶”
“5·12”大地震的烈度在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它几乎让整个中国在一瞬间坐上了颠簸的“摇篮”。民众的集体性恐慌刚刚形成,谣言正欲飘摇起飞,对灾难信息的极度饥渴,使平时很少受到关注的一些地震局网站,因瞬间蜂拥而至的点击量而瘫痪。一无所获之后,人们又转向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疯狂刷屏,希望尽早得知确切而权威的消息。
然而,这一次,中国的媒体没有让公众等上3年甚至30年。
有关震情的权威发布,震后10多分钟便迅速在网络出现。相关新闻不断刷新,伤亡人数也在不断实时更新。中央电视台当天便彻夜直播震情,让全国人民在真切而惨烈的画面前,一次次遭受强烈的情感冲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灾区电视信号中断、网络中断、报纸更无法递送,唯有广播信号犹存的关键时刻,连续24小时不间断,播出“汶川大地震特别报道”,沟通了灾区与外界的联系,稳定了受灾民众的心情,给了他们巨大的精神支持;众多的报界同仁,在第一时间奔赴重灾区,冒着生命危险,用最原始、最真实、也最震撼的徒步采访方式,发回一篇篇、一幅幅饱含血泪的文字与图片报道……
一时间,“废墟”与“废墟中的人”布满了曾经花团锦簇的电视画面,“敬礼男孩”、“可乐男孩”、“最美的笑容”、“史上最牛的校长”等灾区众生相一一坦呈于公众面前。胡锦涛拉着灾民的手表示来自中央的关怀,极大地温暖了灾区人民;而温家宝总理向着废墟中的孩子喊话的镜头,则一下子揪住了全国人民的心。废墟中的紧急生命搜救、解放军排除万难进村入户营救群众、伤员收治情况、学校垮塌惨状和相关争议、堰塞湖险情实时播报、失事直升机及搜救报道……所有这一切,都迅速地进入牵肠挂肚的公众视野。
更值得一提的是,境外媒体也几乎是无条件地被允许进入重灾区,向世界发出来自第一线的翔实报道。
公众在第一时间就如潮水般涌来的灾难信息面前,悲伤着、感动着、行动着……中国,在这样一个国难当头的非常时刻,沉静下来,感受新闻公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震撼与凝聚力。
可以这样说,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新闻公开,是巨大灾难之中的公众情绪的最好镇静剂,甚至是一剂最有效的减灾良方。因为,在灾难中,信息就是生命的线索!
这一次,党和政府及新闻媒体,让灾难中的人们肃然起敬。
从主流新闻媒体的震区报道脉络,大体可以梳理出这样几个阶段,其间,来自网上的舆情也相应地具有不同特点:
第一阶段,直击生命搜救过程:这是最震撼人心、给受众带来巨大感官冲击的阶段,地震之初的一周,不知多少人彻夜不眠,流着热泪收看央视的灾区直播报道。可以说,数以十万计的志愿者倾一腔热血大举入川、海内外的捐助狂潮与爱心如海,与这一阶段媒体对生命救援细节的披露、与温家宝总理的灾区现场办公的详尽报道息息相关。特别是灾难中大批遇难的孩子,更引起公众极大的关注度。在网上,一时间要求彻查校舍质量、要求认养地震孤儿的呼声高涨。
第二阶段,主流媒体一方面转入对灾区次生灾害如堰塞湖之危引发的受灾群众再次转移、疫情预防、余震伤害的报道,另一方面开始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哀悼日及其意义,宣传抗震救灾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和表现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各地方媒体则开始重点关注本地区入川救援队、医疗队、志愿者及地震捐助情况的报道,而网上舆论则开始关注并评点灾区一些“另类”人物与“另类”现象。如“范跑跑”的是非之争,灾区救灾物资分配问题,一些灾区官员不负众望的表现,张贴所谓捐款排行榜……
第三阶段,开始转入灾后重建报道,如报道帐篷及活动板房的生产及建设情况,灾民补贴的发放,灾民生产自救,“帐篷学校”中的书声琅琅,“一省帮扶一个县”的落实情况,等等。而网上舆论则开始对一些地方抗灾能力与救援能力的进一步反思,并延续对第二阶段“另类”人物的关注。
反观这3个阶段,新闻公开最为醒目、最为充分、意义也最为重要的,当属第一阶段。
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第一阶段充分报道和相关评论的强有力的铺垫,有强烈“亲民”色彩的本届政府,终于由国务院依《国旗法》做出决定,将传统的为逝者做“头七”的日子,即从震后第七天的5月19日起的连续三天为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向死难者致哀,并暂停奥运火炬传递。
人民共和国的旗帜,终于为平民的群体性遇难而降。《人民日报》评论道:五星红旗缓缓落下,生命尊严冉冉升起。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遇难者都是共和国烈士,每一家如实报道灾情的媒体都值得尊敬,因为他们催化了国家民主政治的进步,加快了以人为本的步伐。
不太确切地作个分类:主流媒体重点是“扬善”,而网上舆论则更多地关注“惩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分工,也可以说是民间监督力量的一种拾遗补缺。
以笔者在灾区参与采访报道的亲身经历,最深切的感受之一,是志愿者大军的惊人力量。这力量不仅表现在无私奉献了精神关爱和物质支援,还表现在几乎是无孔不入的网络舆论监督。志愿者与灾民不同,他们来到灾区第一线,身后有强大的网络支持,本身更具有表达见闻的能力与强烈欲望。
比如,在绵阳市安县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就与医疗队及媒体记者联手,将大山深处伤亡惨重的茶坪县的灾情尽快送出,引来了救援队伍;另一支志愿者队伍则制止了基层政府对一位五保户老人的轻慢,后者因照顾不周而险遭不测。还有志愿者第一时间发布了“四川省卫生厅一官员殴打志愿者”的消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以该官员书面道歉收场。甚至绵阳市委书记谭力的笑容也成为网上热议的焦点,以至于这位官员不得不诉诸媒体,解释自己的“哭与笑”……
可以说,凡是有志愿者出没的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就等于捎带了外界监督的眼睛,举凡救援物资的公平分配、活动板房的合理搭建等尽收眼底,且很快就会上网公布,使有些不很敬业的基层官员也不敢太过造次。不过,也因此引来了一些抵触情绪。一些基层官员甚至希望志愿者尽快离去。
当然,也有人指责中国媒体的震区报道还不够全面和客观,特别是对一些负面现象的报道和反思不够。公允地说,主流媒体在灾难报道中把握尺度,主张不过于渲染血腥场面,防止对公众心理,特别是青少年群体造成过分强烈的负面影响,这并非中国所独有。在美国“9·11事件”中,就从最初的有闻必报,到禁播对感官冲击过分强烈的部分视频。甚至为了避免对美国民众造成重大心理冲击,美国电台还暂时禁播了百余首含有“爆炸”、“炸弹”等字眼的歌曲。
当然,灾难报道的尺度究竟该如何把握,确实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灾难报道中,只关注“恶”而轻慢了“善”,会伤害抗灾的信心与勇气;而只“扬善”而忽略“惩恶”,也会使丑恶现象有恃无恐,并缓慢消解人们的抗灾信心与勇气。
看似不同的片面,带来的伤害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急性发作”,一个是“慢性消耗”。
影响:公民社会确立,领导人声望如日中天,国家形象大幅提升
信息公开、新闻公开,都是公民权利发展的产物。
中国数千年来都深陷于孔夫子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和舆论箝制之中,封建王朝统治者甚至视信息公开为洪水猛兽,高度垄断信息资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呈现出的前所未有的新闻公开态势,其意义堪称是惊蛰雷鸣第一声。它直接带来了3个方面的影响。
——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确立公民社会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曾经在采访一位市长时,听到这样一句话:很多重大事件的信息,我比公众可能也只早知道几个小时而已!这样的情形,在改革开放之初,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只有当公民意识觉醒、公民权利特别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被充分尊重的社会,才可能被称之为公民社会。而在地震中的新闻公开,是公民社会初见雏形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从政治学的角度,公民社会被这样诠释:公民社会是指由自由的公民和社会组织机构自愿组成的社会。与此相反的概念是,以武力维系的国家,无论这样的国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而公民社会的成员,通常包括了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和利益团体等等。
由于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信息资源和拥有较充分的行动自由度,在这次抗震救灾中,由各个民间组织和团队自发组成的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以及由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宗教团体等组织的救援与捐助行动,都让人看到了公民社会的力量。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声望如日中天。
胡锦涛、温家宝数度抵达灾区现场办公,甚至冒险,在余震不断的重灾区走访灾区群众,视察堰塞湖险情,为灾区学生“上课”……他们的言行,经新闻媒体的充分报道后,让灾区民众和全国公众十分感动。而此次新闻公开的实践、对境外媒体的开放,也使海内外舆论以很大篇幅褒扬本届政府亲民、开明、勇毅的思想境界和工作作风。一些灾民甚至表示,像胡锦涛、温家宝,哪怕是孤身深入灾区,一个随从都不带,他们也是绝对安全的。万一有了余震或什么风险,老百姓绝对愿意舍身相救。
很多灾区群众还很自然地将身边的官员与胡锦涛、温家宝的亲民作风相比,给了当地官员不小的压力和动力。
——在国际上重塑了中国良好的国家形象。
与西方媒体在拉萨骚乱事件及奥运火炬传递时几乎一边倒的反华声浪不同,这一次对汶川大地震,绝大多数境外媒体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人民解放军的紧急救援,对中国此次新闻公开的力度,均表示赞许。很多媒体很自然地将汶川地震的救援与缅甸海啸灾难相提并论,一褒一贬,中国不再被妖魔化。
有人说,“一个国家的秘密越多,并不意味着越安全”,诚哉斯言!
汶川大地震之后前所未有的新闻公开力度,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民族凝聚力和前所未有的捐助灾区热潮,它印证了一个新闻公开的铁律:最大限度地公开重要信息,当公众确信自己正在同步见证重大灾难的发生过程,方能唤醒公众的主人翁意识,释放蕴藏在民众中异乎寻常的力量,守望相助,心魂相守,共纾时艰,重塑国魂。■(作者系人民日报高级记者)